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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服务指南 > 借阅须知

1、  读者在本馆各服务区借阅文献时须出示本馆有效读者证。无读者证者谢绝进入各借阅服务区。

2、  本馆对所有持证读者实行免费借阅制度。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:一般阅览室、少年儿童阅览室、多媒体阅览室(电子阅览室)、报告厅(培训室、综合活动室)、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;文献资源借阅、检索与咨询、公益性讲座和展览、基层辅导、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;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、补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。

3、  读者借阅书刊、音像资料时,须当面检查是否有缺页或损坏等,发现后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,否则由读者自行负责。

4、  所有文献借阅期限一律为30天,到期后请及时归还,如不能如期归还,请到服务窗口或电话办理续借手续。

5、读者应及时归还所借文献。根据《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未按期归还或有其他不遵守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行为的,责令其改正;拒不改正的,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,处1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;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造成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关设施、设备损坏、丢失的,应当依法赔偿。

6、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源(包括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音像资料等)。若遗失或污损(如受潮、涂划、破损等),应购买相同文献或原价赔偿。

7、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,一经查实,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。情节严重、态度恶劣者,注销本人读者证(押金折抵赔偿费用),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8、报刊阅览室内实行开架阅览,每次限取一册。

9、服务窗口均装有图书检测仪,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,方可将书带出室外。馆内装有监控设备,请您自重自爱。

10、借阅室内要保持清洁、安静,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11、武城县图书馆续借电话:0534-6516055